哈农业部将“关于从哈萨克斯坦境内出口某些货物的若干问题”草案在门户网站进行了公示。该文件面向公众的讨论期限将持续到8月12日。
农业部计划对以下产品的出口实行数量限制(配额):第5类软小麦与混合麦、豆粕、大麦、葵花籽、大豆、油菜籽、棉花、亚麻籽粕/饼。
根据新制定规则,每月7日,由地方行政机构与地方阿塔梅肯企业家联合会、哈萨克斯坦粮食联盟、哈萨克斯坦粮食加工企业联盟、哈萨克斯坦油脂联盟和全哈油籽加工企业协会等区域企业家组织,向农业部作物产品生产和加工司提交关于每种商品的计划产量、消费量和库存情况的综合信息。
自提案讨论截止日期起7个日后,农业部根据生产、消费、库存情况,在农业部官方网站上统计并公布各类商品信息,包括配额的数量和申请规则。
该文件还指出,哈萨克斯坦境内用于饲料加工的小麦(第5类软质小麦)和大麦,须通过货物出口许可证、兽医和植物检疫证书出口。
此前,全哈油籽加工者协会向政府呼吁,要求在不限制油籽出口的同时,不要对面粉和蛋糕实行出口配额制度。对此,业内人士认为,在出口原材料的时候,不能实行食品和蛋糕出口配额制,这是不合理的措施。
在对上述产品实行配额制度的同时,哈萨克斯坦还计划对饲料,包括干草、草料、青贮饲料、燕麦和黑麦实行六个月的出口禁令。从8月15日开始,限制措施正式开始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