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陕西)自由贸易试验区杨凌示范区管委会办公室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
为了方便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申请公开中国(陕西)自由贸易试验区杨凌示范区管委会办公室(以下简称示范区自贸办)政府信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有关要求,制订本指南。
示范区自贸办政府信息公开采取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两种方式。
一、主动公开
(一)公开范围
示范区自贸办信息公开工作由行政宣传科负责收集信息,经主要领导审定同意后进行公开。主动公开以下信息:
(1)示范区自贸办领导人名单、分工。
(2)示范区自贸办机构概况。
(3)示范区自贸办财政预算、决算信息。
(4)示范区自贸办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5)示范区自贸办年度目标考核信息。
(6)示范区自贸办重要会议的主要内容。
(7)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家有关规定规定应当主动公开的其他政府信息。
(二)公开形式
通过示范区自贸办网站(网址:https://ftz.yangling.gov.cn/)同时,根据政府信息内容和特点,通过新闻发布会等便于公众知晓的方式公开。
(三)查询方式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登录本网站后,可在网站站内使用关键词进行检索即可获取该信息。
二、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提出
申请人可填写《杨凌示范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提出书面申请:
(一)通过互联网提出申请。申请人可下载《杨凌示范区管委会依申请公开信息申请表》(见附件),填写后通过电子邮件(邮箱地址:zmqylpq@126.com)提交,由示范区自贸办相关工作人员定期接收处理。
(二)书面申请。申请人可从示范区自贸办网站下载《申请表》,也可以信函、传真、电话形式向示范区自贸办索取《申请表》,填写后通过信函或传真方式提交。提交时请在信封、传真件上注明“申请公开政府信息”。
(三)现场申请。申请人可以到示范区自贸办办公室免费领取《申请表》,现场进行填写并提交。
地址:杨凌示范区有邰路009号中国(陕西)自由贸易试验区杨凌片区办公楼二楼207室
收信人:杨凌示范区自贸办
邮编:712100
联系电话:029-87032883 传真:029-87019999
三、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受理
(一)受理机构及受理事项:
申请公开的示范区信息,属于示范区自贸办事项,申请人可直接向示范区自贸办申请公开,也可直接向示范区管委会办公室申请。
(二)受理申请时间:
除节假日外,每日为8∶30-12:00,14∶00-18∶00,其中7-8月份每日为8∶30-12∶00,15∶00-18∶00。
(三)申请的办理:
行政机关收到《申请表》,能够当场答复的,应当当场予以答复;不能当场答复的,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需要延长答复期限的,应当经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负责人同意并告知申请人,延长的期限最长不得超过20个工作日。
(1)属于公开范围的,将向申请人直接提供有关政府信息,不能直接提供的,告知申请人可以获取该政府信息的方式和途径;
(2)属于免于公开范围的,告知申请人不予公开的理由;
(3)不属于本机关公开范围的,告知申请人掌握该信息的机关名称和联系方式;
(4)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不存在的,告知申请人。
中国(陕西)自由贸易试验区杨凌示范区管委会办公室
2020年4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