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信息

中国(陕西)自由贸易试验区杨凌示范区管委会办公室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

为了方便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申请公开中国(陕西)自由贸易试验区杨凌示范区管委会办公室(以下简称示范区自贸办)政府信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有关要求,制订本指南。

示范区自贸办政府信息公开采取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两种方式。

一、主动公开

(一)公开范围

示范区自贸办信息公开工作由行政宣传科负责收集信息,经主要领导审定同意后进行公开。主动公开以下信息:

1)示范区自贸办领导人名单、分工。

2)示范区自贸办机构概况。

3)示范区自贸办财政预算、决算信息。

4)示范区自贸办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5)示范区自贸办年度目标考核信息。

6)示范区自贸办重要会议的主要内容。

7)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家有关规定规定应当主动公开的其他政府信息。

(二)公开形式

通过示范区自贸办网站(网址:https://ftz.yangling.gov.cn/)同时,根据政府信息内容和特点,通过新闻发布会等便于公众知晓的方式公开。

(三)查询方式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登录本网站后,可在网站站内使用关键词进行检索即可获取该信息。

二、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提出

申请人可填写《杨凌示范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提出书面申请:

(一)通过互联网提出申请。申请人可下载《杨凌示范区管委会依申请公开信息申请表》(见附件),填写后通过电子邮件(邮箱地址:zmqylpq@126.com)提交,由示范区自贸办相关工作人员定期接收处理。

(二)书面申请。申请人可从示范区自贸办网站下载《申请表》,也可以信函、传真、电话形式向示范区自贸办索取《申请表》,填写后通过信函或传真方式提交。提交时请在信封、传真件上注明“申请公开政府信息”。

(三)现场申请。申请人可以到示范区自贸办办公室免费领取《申请表》,现场进行填写并提交。

地址:杨凌示范区有邰路009号中国(陕西)自由贸易试验区杨凌片区办公楼二楼207室

收信人:杨凌示范区自贸办

邮编:712100

联系电话:029-87032883   传真:029-87019999

三、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受理

(一)受理机构及受理事项:

申请公开的示范区信息,属于示范区自贸办事项,申请人可直接向示范区自贸办申请公开,也可直接向示范区管委会办公室申请。

(二)受理申请时间:

除节假日外,每日为8∶30-12:00,14∶00-18∶00,其中7-8月份每日为8∶30-12∶00,15∶00-18∶00。

(三)申请的办理:

行政机关收到《申请表》,能够当场答复的,应当当场予以答复;不能当场答复的,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需要延长答复期限的,应当经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负责人同意并告知申请人,延长的期限最长不得超过20个工作日。

1)属于公开范围的,将向申请人直接提供有关政府信息,不能直接提供的,告知申请人可以获取该政府信息的方式和途径;

2)属于免于公开范围的,告知申请人不予公开的理由;

3)不属于本机关公开范围的,告知申请人掌握该信息的机关名称和联系方式;

4)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不存在的,告知申请人。

附件:杨凌示范区管委会依申请公开信息申请表.doc

中国(陕西)自由贸易试验区杨凌示范区管委会办公室

2020年4月24日

 

附件:c9de654827ff8fe9.doc| 文件类型:doc|文件大小:26K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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