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合组织命运共同体”是中国政府提出的旨在促进上合组织发展、提高地区一体化水平和推动国际秩序转型的重大理念。将该理念理解为在组织成员国间形成的主要由价值共同体、安全共同体、利益共同体和情感共同体相互联系而形成的四位一体的复合型地区共同体,可为学术界界定上合组织命运共同体的内涵提供一种思路。为了推进对上合组织命运共同体构建的研究,学术界还需回应与此相关的一些重大理论问题,包括如何从构建上合组织命运共同体的视角对上合组织的发展历程进行总结,如何判断上合组织目前所处的阶段,以及如何科学制定上合组织命运共同体未来的构建路径等。
The SCO Community with A Shared Future: Implication and Mission
Xianghong Zeng
Abstract: The Chinese government proposed to develop the SCO, improve regional integration, and promote the transformation of the international order through the building of a closer SCO community with a shared future. This program is understood as a four-in-one complex regional community incorporating the member states of the SCO. The “four-in-one” means that the SCO community with a shared future entails community with shared values, shared security, shared interests and shared emotions. This way of classification helps to academically define the implication of the SCO community with a shared future. To advance related research, the academic community needs to respond to major theoretical issues, including how to summarize the development process of the SCO from the community perspective, how to judge the current stage of developm of the SCO, and how to scientifically build a closer SCO community with a shared future.
Keywords:the SCO community with a shared future, community with shared values, community with shared security, community with shared interests
Author: Xianghong Zeng, Professor of the Institute for Central Asian Studies at Lanzhou University; Deputy Dean of the School of Political and International Relations, Lanzhou University.
一 上合组织命运共同体理念的内涵
上合组织命运共同体属于中国“命运共同体”系列概念的外延,但其具有的特殊性不容忽视。自2012年11月中国明确提出倡导国际社会共建“人类命运共同体”以来,中国政府提出的包含“命运共同体”或“共同体” 的概念至少已有十六种。上合组织命运共同体理念的确是中国“人类命运共同体”系列理念的有机构成部分,故其与其他命运共同体在理念内涵、思想渊源、构建原则和构建路径等方面具有一定的共通之处。然而,上合组织命运共同体理念与其他命运共同体相比仍有明显不同。最大的不同在于:上合组织命运共同体是中国政府提出的唯一一个以实体性国际组织为依托构建的国际命运共同体类型。经过近20年的发展,上合组织的发展理念、组织结构和制度安排等组织要素臻于成熟,这为上合组织命运共同体的构建提供了坚实的组织支撑,具有其他国际命运共同体构建所不具备的显著优势。因此,以上合组织为依托构建命运共同体,有望使中国提出的命运共同体从一种理念形态转化为实体存在,并为其他命运共同体的构建提供典范。此外,上合组织命运共同体的另一特性在于,其是其他命运共同体构建的关键支点。上合组织成员国均是中国周边国家,而且除俄罗斯外,都是地理意义上的亚洲国家。在此意义上,上合组织承载着推动周边命运共同体、亚洲命运共同体和人类命运共同体构建的重要使命。由此可见,构建上合组织命运共同体对于上合组织发展、中国整体外交推进和地区与全球治理体系完善等均具有重大意义。
就内涵而言,对上合组织命运共同体理念进行科学界定,需要兼顾该理念蕴含的政策考虑和上合组织的发展现状,并使其具有一定的学理支撑。据此,上合组织命运共同体可视为在组织成员国间同时具备价值共同体、安全共同体、利益共同体和情感共同体四种元素的复合型地区共同体。如此界定上合组织命运共同体的必要性与合理性在于:其一,符合国家政策指向。2019年6月,在比什凯克峰会上,习近平主席强调,各成员国要“从‘上海精神’中发掘智慧,从团结合作中获取力量,携手构建更加紧密的上海合作组织命运共同体”,并号召将上合组织打造成“团结互信的典范、安危共担的典范、互利共赢的典范和包容互鉴的典范”,指明了构建上合组织命运共同体的目标和任务。而上合组织命运共同体的四个组成部分,可分别对应习近平主席提出的“四个典范”。其二,契合上合组织发展现状。自成立至今,上合组织已形成了政治、安全、经济、人文交流与合作四个主要合作领域,而上合组织价值共同体、安全共同体、利益共同体和情感共同体的构建大体集中在这四个合作领域。其三,具有一定学理支撑。相对于上合组织命运共同体这一宏大的叙事而言,价值共同体、安全共同体、利益共同体和情感共同体四个概念中已在既有学术研究中得到一定程度的概念化,有的已经发展成为较为成熟的理论。尽管如此,在将这些概念或理论应用于上合组织命运共同体构建研究时,还需予以仔细甄别和合理借鉴。
如此界定上合组织命运共同体的含义,也就明确了成员国推动构建上合组织命运共同体的四个着力点,即推动成员国形成的共同价值向上合组织价值共同体转化,推动成员国之间的共同安全向上合组织安全共同体的转化,推动成员国具有的共同利益向上合组织利益共同体转化,及推动成员国汇聚的共同情感向上合组织情感共同体转化。在将上合组织命运共同体构建为价值、安全、利益和情感共同体方面,上合组织已有不错的基础。不过,上合组织在构建命运共同体的过程中也面临复杂多样的挑战,这意味着这一使命的推进仍任重道远。
对学术界而言,上合组织命运共同体理念的提出,是一个提高上合组织研究学理化程度的良好契机。学术界可以借此之机对攸关上合组织长远发展和构建上合组织命运共同体的一些重大理论和现实问题进行系统性思考。就当前而言,为使上合组织命运共同体成为一项有效的研究议题,学术界需要从不同视角探讨上合组织命运共同体的具体内涵,并在这一问题上达成基本共识,同时需着力解决构建上合组织命运共同体过程中的重要理论问题。